侯寨渗滤液项目2026年度盐酸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6-06-15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侯寨渗滤液项目2026年度盐酸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郑州生态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水环境分公司,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项目名称: 侯寨渗滤液项目2026年度盐酸采购项目

2.2交货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华美石材路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院内

2.3采购内容和范围:侯寨渗滤液项目恢复生产后需采购盐酸,暂估用量约100吨,详见“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或采购需求)”。

2.4交货期:自甲方电话或发出书面(电子邮件、扫描件或传真)通知时起3日历天内到货

2.5供货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2.6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供应商应为盐酸生产商或经销商,生产商应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销商应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为生产商的,应具有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应具有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涵盖第八类腐蚀品危险货物运输);若供应商委托运输单位运输,须提供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且运输单位须具有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涵盖第八类腐蚀品危险货物运输)。

3.2业绩要求:

(1)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盐酸销售相关业绩不少于1项。供应商须提供相关合同(合同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内容信息等信息。提供上述材料扫描件,材料不全该业绩不予认可)。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3.1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3.2被郑州leyu.com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列为限制成交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3.3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单位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后通过“天眼查”网站查询所有响应供应商的关联关系,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提交给评审小组。

3.3.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响应将被否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后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并将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提交给评审小组。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 2026 年 6 月 16 日 9 时 00 分起至 2026 年 6月 17 日 17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采用电子邮箱方式发送。供应商填写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1),在获取时间内发送至电子邮箱zzsthjbgs@163.com,并电话告知。电子邮件主题及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统一命名为“项目名称(可简写)+供应商名称”字样。我公司收到资料后,向供应商电子邮箱发送采购文件。(适用于公开采购)

4.3采购文件工本费:不收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6月 18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线上递交 以电子邮箱方式递交:响应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zzsthjbgs@163.com。响应文件电子邮件主题及响应文件电子文档(PDF版本)统一命名为“项目名称(可简写)+供应商名称”字样。邮件正文需注明供应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6.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采购)

本次采购公告在郑州leyu.com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郑州生态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水环境分公司

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 0371-55536281

邮箱: zzsthjbgs@163.com

投诉受理单位:郑州leyu.com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

联系方式:0371-55359062、 55356875

2026年6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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